為統籌城鄉教育資源,加強中、小學教職工編制管理,提高編制使用效益,更好地滿足全市基礎教育需求。廬山市根據《江西省編辦、省教育廳、省財政廳關于加強全省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管理工作的通知》和《廬山市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動態管理辦法》,按照“控制總量、盤活存量、增減平衡、動態調整”原則,對全市各中小學校教職工編制進行重新核定。
一是深入調研,掌握情況。一季度,市委編辦會同市教育體育局,對全市中小學開展調研,突出“機構編制、實有人員、學生數、師資狀況、學科結構”等重點,對全市各中小學校進行了深入摸底,精準掌握第一手情況。
二是按照標準,動態調整。按照城鄉統一的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,即高中教職工與學生比為1:12.5、初中為1:13.5、小學為1:19。特殊教育中小學教職工與學生比調整為1:3-1:4的標準對全市各中小學校的教職工編制進行測算,增減平衡,動態調整。
三是結合實際,科學調配。在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總量內,按照學生總數、班額、生源等實際情況,結合邊遠地區和村小、教學點等實際需要,科學調配編制資源,有效發揮教職工編制管理的最大效用。通過調研,共對15個中小學校進行了編制調整,共調整編制33名。